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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一届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5-05-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科学、规范、高效地推进学科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章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规程》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校长提名,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成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一届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白仲虎

副主任委员:杨庆年 姜冬梅

办公室主任:王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万陆洋  上官同英  王宇飞  王梦楠

付长亮 白仲虎 白瑞霞 汤丽萍 杨庆年 吴玉娟 单国全 姜冬梅 徐传波 郭向宇 黄继海 曾建航

二、委员会职责

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学科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审议、评定、咨询和评估。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指导学校学科中长期建设规划和重大专项建设方案;对学科设置、调整、交叉、整合等重大事宜提供专业指导;指导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含专业学位)的申报与评估工作;审议学校学科建设年度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审议重点学科建设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校级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就学科建设相关政策、发展方向、措施等提供咨询服务;完成其他与学科建设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会议制度

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专题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2.议事决策

议事决策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审议或评定事项需到会委员2/3(含)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委员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回避。

3.监督与反馈

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全校师生的监督,设立意见反馈渠道,定期收集各学院、教师及学生对学科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年度总结中予以回应和改进。

四、其他事项

委员会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学科建设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保障委员会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委员会的工作,共同推动学校学科建设迈上新台阶。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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