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新
学校首页
 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动态 | 党建工作 | 发展规划 | 学科建设 | 高教研究 | 规章制度 | 服务指南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及征文的通知
日期:2021-08-13 信息来源: 发展规划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2021年4月30日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深刻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重点内容。修改教育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成果,对推动新时代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准确把握教育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深刻领悟修订内容的科学性、必要性,逐字逐句研究、领悟和消化。

二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做好贯彻落实。要将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教师集中学习和培训。结合学报、校报、宣传栏、校园网、校园广场、法治长廊等形式,加强对师生和社会的宣传教育与引导。

三是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及学习征文:

1.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发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教育法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报告、图片、新闻链接等形式,将工作总结于9月6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zzgyfzghc@126.com。

2.各单位报送1篇学习征文,填写《全省教育系统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汇总表》(见附件),于9月6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zzgyfzghc@126.com。学校择优向省市推荐。

文章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重点体现以下方面: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保证;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确立并不断完善教育方针是党领导教育事业的基本经验;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教育内容具有统领作用;维护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的价值导向;教育法规定的其它法律内容。文章题目自拟,篇幅原则上4000字左右。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科学严谨。文章应为原创性文章,结合实际谈教育法学习体会和感悟,要言之有物,有数据、有事例,杜绝任何不端行为。文章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发展规划处

2021年8月13日

上一条: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综合改革会议精神专题约稿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请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Copyright ©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制作维护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邮政编码: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