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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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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年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日期:2023-05-25 信息来源: 发展规划处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与北方工业大学合作走向深入,推动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开展,学校拟向北方工业大学推荐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一)所从事的专业必须与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1)中的学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二)原则上还应具有如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业务精湛,为人师表;

2.有明确和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够为研究生开设专业必修课或者反映学科前沿动态的选修课;在其所申报学位点研究能力突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承担一定的科研课题,有足够的研究经费以满足研究生培养及完成学位论文等工作的需要;

3.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退休时间前原则上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三)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具有博士学位,且在退休时间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二项及以上者,可破格聘为指导教师:

1.近3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2.近3年内至少公开发表过2篇收录期刊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3.近3年内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单位和个人前7名,二等奖单位和个人前5名,三等奖单位和个人前3名;或者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单位和个人前3名,二等奖单位和个人前2名;

4.取得国家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相应社会机构中有执业经验,或者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较高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注:选取此项作为破格聘任条件的指导教师仅能指导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二、报名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务必确认科研成果是否为近三年的,不得改变表格的格式和页码。

2.将申请表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和支撑材料(含学历、学位、职称或职务等,均为一式一份)电子版汇总至各单位后填写《北方工业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

3.5月29日前报送纸质版至行政楼A316,电子版发送至gs@zzut.edu.cn。



发展规划处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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